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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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虽然心动,但心底更多的却是充满震撼,罗士信表现出来的实力实在是超乎他的想象。

奚族实力固然比不上他突厥,但是将近六万控弦之士,他也要忌惮三分,任由他们在西北称雄。

可连他也忌惮三分的奚族,就这样让罗士信灭了。

五万步卒对四万骑兵,竟然将他们全歼,这是何等强悍的力量。未完待续。。

s:第二更,这挺难写的。

第一百五十六章单骑退十万

颉利压着心中的震撼,笑道:“本汗很好奇,你的第二份礼物是什么”

他眯起了眼睛,心中生出了不好的预感,眼睛不由自主的瞄向了剩下的那个人头。

他想到了一个人,高开道。罗士信既然能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奚族五部酋长尽数歼灭,拿下高开道也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罗士信笑道:“你养的狗儿,如今让我宰了。为主人为他收尸也在情理之中,免得世人说可汗无情无义。所以第二份大礼就是这个”他再次从马背上将那个剩余的人头提起来,在面前晃了晃道:“姓高的狗儿的脑袋,你拿去好生安葬了吧。”

说了随手一甩,将偌大的头颅丢给了颉利。

在颉利伸手接过的那一瞬间,罗士信表面不动声色,一颗心却忍不住揪了起来:成败就在此一举。

头颅自然不是高开道的,高开道也没有死,在渔阳活的好好的。

人头的主人是一个奚族俘虏,长得跟高开道又几分相像,五官存着细小的差别,但最显著的特征很像,都有一张大的不像话的大饼脸。当然只是一张脸像,还是很容易分辨差别的,但是如果这脸毁了呢

深入骨头的一刀从人头右边的太阳穴一直滑到左下颚,几乎要将那张脸劈成两半。

眼睛是闭着的,鼻子分成了两截,嘴巴分成了四瓣,五官去了其三。除了那张大脸也没有什么好分辨的了。更兼因为是人头,头发披散,加上血已经滴干。整张大脸没有半点血色,苍白一片。就算是同一个人,改变了自己的发型与本来的样子有所出入,都会让人产生一股即视感。更别说现在破了相,头发披散的,还没有半点血色的人头。

不是与高开道真正关系密切的人,很难分辨出真伪来。

罗士信相信高开道虽然是颉利养的狗。但是两人之间关系并不是那么密切,不会有很多的交集。

因为高开道占据的渔阳是位于中国的西北,幽州也不是什么繁华的地方。颉利每次入寇。都只是让偏师袭击幽州,自己率领大部队走马邑、朔方一线,马邑挨近太原是大唐的龙兴之地,陪都之一。朔方更是靠近关中。能够直逼京师,都是繁华富庶之处。是故颉利向来都在从马邑、朔方进兵,渔阳则从未亲自走过。

罗士信也因此断定,颉利就算认识高开道也不会很熟悉。

他猜中了。

颉利只见过高开道一面,与高开道的接触大多都是使者与书信。当初高开道向突厥投效的时候是派心腹负责的,本人并没有前往。只是在三年前,颉利大寿的时候,高开道偷偷的离开了渔阳给颉利献礼祝贺。但很快就因为放心不下渔阳。就返回渔阳了。

高开道在渔阳是王,在突厥就是孙子。草原人重视英雄。颉利因为有利可图,对高开道还算客气,其他部落酋长对于高开道这种小人却没有什么好脸色。高开道在突厥的几日,没少受到奚落。此后也就安安逸逸的在渔阳称王,不再踏入草原,去受那份子闲气。

颉利接过高开道的脑袋,瞄了几眼,与印象中的那个模样有几分相似,也就不再怀疑了。

其实一开始他就中了罗士信给他的催眠,直白的说就是忽悠。

罗士信霸道的送上五颗不用质疑的真人头,展现自己威慑性的实力,潜意识的给颉利安插了一个观念,大唐很强,能够以五万兵卒撵杀四万奚族大军。那么对上高开道的一万兵马胜负不言而喻,砍下他的脑袋也在情理之中。相较高开道的人头,奚族五部酋长的人头更加难取。罗士信能够砍下奚族五部酋长的人头,也自然也能够砍下高开道的人头。

半真半假的谎话是最难分辨的,颉利认识奚族五部酋长明确的分辨出人头是真的也就没有多心的怀疑另一个人头的真伪。

瞧着面前的罗士信,颉利眼中杀机毕露,心中闪过一个念头,此子不除,必将是突厥前所未有的劲敌。

看着双方的一箭间距,颉利上前了几步,不动声色得道:“你的这份大礼我是收到了,无功不受禄,说说你的条件。我不信,你有那么好心,平白送我礼物。”

罗士信眯眼笑道:“可汗真是个爽快人,我的要求很简单。你们退兵吧,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别去渔阳了,打打杀杀什么的,多不和谐。”

颉利疑心大起,问道:“你这是惧怕我突厥”

“啊呸”罗士信很不客气的吐了口唾沫:“怕你们个软蛋,就凭你一个面对我一人一马,却要带五百人才敢跟我面对面说话,你够资格嘛”

颉利粗狂的大脸一阵红一阵白的,让质问的无言以对:他调查过罗士信,知道罗士信的武勇,知道他的事迹,洺水城的八日血战,新年朝会的徒手搏虎这脍炙人口的事情他都听说了。此外他还听说高句丽的近况也是因为罗士信,他在国内城力斗千军,斩杀高句丽军神乙支文德,是一员能够力挡千军的盖世猛将。面对如此人物,一对一的交谈,还不是给他送菜

“哈哈”颉利突地一阵大笑:“你不用激我,我颉利英雄重英雄,知道你罗士信的神勇,我不是对手。我若一人来,就中你诡计拉。本汗敬你是英雄,才如此隆重,若是他人才不屑一谈。”

简单的话,将自己描述成一个敬重英雄的英雄,扭转了不利的局面,这突厥的大可汗还有几分能耐。

罗士信仰首道:“我罗士信从不惧战,更不怕战。你要来战,我奉陪到底。不过你也应该知道,这是我第一次领兵。我求的是漂漂亮亮的一场大胜,不想复杂化了。你想啊,大唐右骁卫将军千里奔袭歼灭奚族四万精锐斩杀五部酋长,力克渔阳,剿灭高开道,前后用时不过五十日。怎么形容了,对了,三国时期有司马懿百日破辽东,今有罗士信初次领兵五十日定幽州,说起来多威风。”

他顿了顿道:“可是你来了,那就不一样了。十万精锐骑兵,在幽州平原上,你让只有三千骑兵的我怎么打只能死守渔阳,向关中求援。然后官家派我大唐秦王领个十几二十万的兵马,把你们赶出去。论及战功,到最后风头都让秦王抢去了,哪有我的份所以啊,你还是走的好,来了也是败,何苦呢。”

颉利沉默不语,倒也消除了疑心。

罗士信一番话说的合情合理,为第一次领兵,第一次统帅三军能够歼灭四万奚族精锐,攻克渔阳剿灭高开道,已经非常非常了不起了,说出去谁能挑出半点毛病出来。雄心再大的人,也应该知足了。

罗士信做到了这一点,不希望李世民或者李家的随便什么人来抢他风头,这是理所当然的。

只是就这样退去,他如何能够甘心为整个突厥的可汗,他的威信名望又置于何地

颉利冷笑道:“我颉利今日既然来了,就没有想过就怎么走。”

罗士信跟着冷声道:“那可汗就来试试,你们要打,我奉陪到底。渔阳在我手上,你们得不到补给,看你们能耐我何告辞”

罗士信调转马头,转身欲走。

颉利喝道:“想走,没那么容易给我射箭”

颉利与罗士信本就相聚一箭之地,其后他又上前了一点,罗士信完全处在突厥五百拓揭的射程范围之内。

“哈哈”罗士信长笑道:“那我就不走了”他早已做好了准备,拉正马头,迎着箭羽直冲颉利而去。

“找死”颉利露出狂喜的表情,心情激动,罗士信若死,这一趟就来的值了,但随即那表情僵在了脸上。

罗士信在迎着箭羽的时候扯下身后斗篷,挂在枪尖打着圈的抖动了起来,将飞来的箭枝尽数打落、拨开,一人一马毫发无损。

赤骠如电,经过足足三个月的接触,罗士信亲自喂食刷洗毛发,已经得到了这匹野马的认可,两个配合无间,混若一体。只是轻夹马腹,赤骠以知其意,四蹄迈动,爆发冲刺。

突厥拓揭还来不及射上第二箭,罗士信连人带马切入了人群之中,五钩神飞枪盘旋飞起,左挑右杀,再一次施展出自己的武道绝技范围领域。但凡长枪范围之内,尽数绞杀

十数人因他三合落马,四周成为无敌人的真空领域。

颉利骇然失色,举手投足杀的十数人,这份武勇与霸王何意吓得掉头就跑。

罗士信长枪舞动,狂烈霸气势不可挡,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但见颉利跑远,远处十万骑兵又蜂拥而来,大笑道:“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能耐我何”他轻描淡写的杀出重围,策马远去。

突厥拓揭或追或射,全做无用之功。

颉利铁青着脸,刚刚得报才短短的瞬间,五百突厥拓揭竟然罗士信举手投足的杀了近乎百人。

分析了优劣势,颉利咬牙道:“撤军,转向奚族营地”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七章百利无一害

罗士信策马离开之后,刻意减缓了速度,好似策马游荡一般,欣赏着草原的风景,聆听着天上的鹰雁高鸣。

从王玄策的口中,罗士信知道突厥也有人擅长驯鹰术,利用天上的老鹰探查情况。也不知这天上的鹰雁到底是不是突厥的:这草原上的老鹰大雁太多,若是每一只都疑神疑鬼的,那还得了,也就随他鸣叫。

他只自认凭借一抢一马,千八百人奈何不得他,但还不至于自大的能挡十万人。

赵子龙七进七出将百万曹军视为无物终究是小说里的,先前见突厥骑兵围上来,果断的跑了。

赤骠也确实够快,在急速奔行之下,便是离弦的利箭也落在后方。

这脱离了大军,罗士信即刻减缓了速度,该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只看颉利自己的决定了。若颉利紧随而来,他也只能选择认命,亲自殿后掩护大军撤退。

不过以他当下的速度,颉利若是放不下颜面非不打这一仗,又或者识破了他的计划,率兵继续支援渔阳,早就追上来了。

现在还瞧不见身后的影子,原因何在不言自明,罗士信心情也跟着舒爽雀跃。

这最后的一睹,他是赌对了。

根据王玄策打探来的消息,罗士信前前后后反反复复的分析研究了百遍不止,肯定的确认了一件事情。

颉利如大唐一样,很重视渔阳这协同长城的战略要地。此次出动十万目的就是为了保下渔阳,至于是否寇略幽州,那都是次要的。所以他们连牛羊都不带。只带着青稞就出发了。

也是根据这一点,罗士信大胆的想到了只要让颉利觉得渔阳已经落陷,那么他此来就失去了目标,失去了主要的动力,也就衍生了以假首级诓骗颉利的疯狂想法。

不过仅是一个首级是万万不可能劝动颉利退兵的,这点毋庸置疑。颉利为一个民族的可汗,有着自己的威信尊严。既然出动了十万大军,怎么样也不可能说撤就撤,空手来空手去。将出动大军,视为儿戏。

针对这一点,罗士信跟着想到了奚族。

在出征之前,他了解过一下奚族的实力。知道奚族在草原上的地位。奚族位于弱水州、祁黎州、洛瑰州、太鲁州、渴野州一带。是东北草原还算大的部落,有控弦之士六万,全族人口大约三十万余,拥有牛马羊牲口五十万之多。实力比不上突厥,却也是雄居一方。表面上因为突厥势大,名义上做臣服之意,但突厥并没有那个权力命令奚族做些什么,是一个游离在突厥之外的草原民族。

奚族之所以能够获得特殊待遇。毫无疑问是因为拥有六万控弦之士,纵然是颉利也不愿意与之正面拼个你死我活。可如今奚族群龙无首。分散的五个部落总共加起来也不过两万兵马,实力已经大不如前。

草原上弱肉强食,只要奚族惨败的事情传开,他们必将面临被吞并的绝地:整个族部的命运在入侵大唐的那一刻决定了。

反正早晚都会让草原民族吞并,罗士信也在这里故好人,假装将情报泄露出来。

这样一来,颉利就面临了两个选择:是继续南下,还是北上攻打奚族。

以颉利的思维来考虑,继续南下是徒劳无功,渔阳已经落陷,劫掠幽州不但要冒着被截后路的危险,所去也不过是拾人牙慧:奚族已经抢的差不多了,还能有什么收获至于攻打渔阳,那更加不可能,连半点攻城器械也没有,怎么打

反之打奚族呢

那就是送上门来的便宜,牛羊马人口兵器,统统都有。

一边是没有半点好处的一仗,一边是送上门来的便宜,颉利的选择可想而知了。

利益的抉择,这也是罗士信单骑会颉利的最大依仗。

他成功了

颉利以为渔阳落陷,让表面的利益迷惑,放弃了到手的胜利以及渔阳这块战略要地。

为防万一,罗士信悠哉悠哉的在草原上逛了一个半时辰,确定颉利转道之后,方才策马回营。

攻打渔阳还在继续,因为还没有确切的肯定突厥会退兵,负责指挥攻城的莫虎儿也不敢过渡强攻,只是在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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